工业灾害预防指导方案
一、充分认识城市工业灾害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城市工业灾害是指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形成的城市工业危险源和安全隐患,以及由此引发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环境污染等事故,如火灾、爆炸、泄漏、中毒、辐射、污染、采空区和高层建筑物坍塌及交通等事故灾害。城市灾害系统中自然灾害已引起社会关注,但对城市威胁很大,高损性的工业灾害没有足够重视,甚至缺少必要的评估。随着我县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原布置在城镇近郊和远郊的工业点已逐渐成为中心城区。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县城镇高危行业、涉危企业分布广泛,安全基础十分脆弱,城市工业污染源、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性灾害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几年,我县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城市高危行业、涉危企业急剧扩张,大量基础建设项目、城市公共设施项目集中上马,人流、物流、车流日益繁忙,城市新的危险源和安全隐患不断衍生,群死群伤事故灾害发生的几率也进一步增大。因此,清醒地认识城市工业灾害防治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城市工业灾害防治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是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城市工业灾害防治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社会参与,强化打非治违、深化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的控制,减少污染排放,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应急保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城市工业灾害事故发生,促进城市安全科学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相协调,实现城市生活更加美好。
目标任务。到2012年底,基本建立全覆盖的城市工业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全县城区内城市布局合理,污染排放达标,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城市工业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突出安全隐患得到初步治理,城市工业灾害事故明显减少;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城市工业灾害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城市工业重大危险源得到全面监控、重大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治理、城市居民防灾抗灾意识明显增强,城市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基本杜绝恶性城市工业灾害事故。
三、防治领域和工作重点
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城市及其周边3公里内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处置单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船舶等;
城市工业管线:输送气和其他化工产品的管线,以及受到城市工业管线内危险化学品泄漏、渗透威胁的地下水沟、通道和地下工程等;
城镇燃气设施:城镇燃气门站、气化站、混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储配站、市政供气管网、加气站等;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含各类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机动车辆等;
建设项目施工和运行管理:城市建筑、隧道、桥梁、人防工程等施工工地、城市公共交通;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房屋结构特别是房屋主体结构(大型层面结构)安全、装饰装修安全、特种构筑物(烟囱、水塔、吊车、珩车系统)结构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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