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环境整顿工作方案
为落实生态立县战略,着力打造赣江源头绿色生态新,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面扎实推进绿色生态建设的决定》,积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清理整治以乱挖矿乱采石为重点的破坏矿山生态环境行为,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目标和原则
本次清理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着力清理整治以乱挖矿乱采石为重点的破坏矿山生态环境行为,推动全县矿业开发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利用率高、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的新路子,努力打造赣江源头绿色生态新。
本次清理整治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到2012年6月底要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各项任务,使无证勘查开采、破坏资源环境等行为得到全面清理,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改善;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合理化程度明显提高;基层监管到位、管理加强,投资环境得到改善,基本建立依法、规范、有序、安全的矿产资源开发新秩序。
本次清理整治工作的主要原则是。全面清查,突出重点,加强执法,依法行政,规范审批和监管行为。
二、整治的主要内容
1、重点查处无证非法开采矿点和山石资源等违法行为;
2、逐一排查已发放的采矿采石场许可证;
3、坚决关闭破坏地质环境、影响视觉环境的露天建筑石材矿山;
4、及时纠正违反《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行为;
5、搞好山石资源整合,提高山石开采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本次清理整治工作从2011年10月份开始,至2012年6月底结束,分宣传部署、全面排查恢复治理、检查验收3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1年10月-11月)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充分认识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维护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深入矿区调查研究,确定工作目标、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全面排查,恢复治理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5月)
全面开展清理排查工作,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规定的矿山企业,制定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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