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零点行动指导方案
为做好2011年圣诞节、2012年元旦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公安部圣诞、元旦期间全国统一开展“零点”行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2011年12月13日至2012年1月5日,在全县部署实施“零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县统一开展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庙会、集会、宗教仪式等大型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圣诞、元旦期间公众聚集场所和各类大型活动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圣诞元旦期间开展消防安全“零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公安、安监、文广、工商、治安、交警、巡警、督察等部门领导为成员。下设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县消防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三个层面的检查。(1)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公安、安监、文广、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2)公安机关领导带队,组织治安、消防、交警、巡警、督察等警种开展联合检查,组织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单位开展检查。(3)县公安消防大队领导带队,组织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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