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振兴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意见》,深入推进我县质量振兴战略,全面提高我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意见》为目标,按照政府督导、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大力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战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从2012年起,经过5年的努力,到2014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基本体现我县经济特色,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和企业的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水平基本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初步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和品牌产品;全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平均水平;支柱产业及重点产品(含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产品质量目标。到2012年,彻底消灭无标生产,主要工业产品100%按照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市场上的商品抽查合格率达80%以上,企业生产的产品合格率达90%以上;培育陇南名牌1-2个,争创名牌1个,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获证率达100%;农业标准化全面实施,主要产业标准覆盖率达60%以上,申报国家或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2至3个;获农产品标志产品6个,其中有机食品1个、绿色食品2个、无公害农产品3个。到2014年,主要工业产品100%以上按照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组织生产,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市场上的产品抽查合格率达85%以上;培育名牌产品6个,其中名牌1个、陇南名牌5个;争创省著名商标1件;质量体系认证企业达2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获证率达100%;农业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得以加强,主要产业标准覆盖率达60%以上,重要农产品全部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通过国家或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验收的项目达2个;获农产品标志产品11个,其中有机食品1个、绿色食品2个、无公害农产品5个,初步形成一批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骨干企业。
工程质量目标。到2012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重点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其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5%以上。到2014年,其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8%以上;建筑行业质量体系认证企业达1家。
服务质量目标。到2012年,以风景区服务业标准化工作为龙头,争取在全县主要服务行业(通讯、供电、供水、餐饮、旅游、城市交通、商业零售、医院等)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或规范,初步实现服务质量的制度化、程序化和标准化,通过质量认证企业达1家,申报评定1家三星级以上宾馆。到2014年,服务质量整体达到国家标准,质量体系认证企业达2家;重点抓好旅游服务业,着力打造旅游产品;提高旅游接待质量,力争引导建设1家四星级宾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意识。
结合全国“质量和安全年”和“质量和效益年”宣传活动,以开展“法制宣传日”、“科技活动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质量月”、“3•15”等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普及质量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民的质量法制观念,形成人人关心、参与质量振兴工作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质量监管和引导,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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