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督查行动工作方案
又是改革开放周年,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发[]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办发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于5月初至8月上旬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现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是“隐患治理年”,要通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组织机构
成立全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一)各村(居)委会、镇直及驻镇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二)按照国家和省、市、区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
(三)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等。
(四)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执行情况。
(五)安全生产许可落实情况;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员工安全培训情况等。
四、督查方法和步骤
(一)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组要全面听取所到各村(居)、有关单位和企业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2、选取重点,实地抽查,特别要对事故多发的地域、发生过事故的企业或隐患未予整改的单位强化督查、抽查。
3、专项检查,专家评议。督查工作中,要充分依靠和发挥专家的作用,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整改方法进行专家评议,提高督查工作效能。
4、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要及时向各相关单位反馈督查意见,并要求明确责任人,限期落实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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