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督查指导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确保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促进项目档案更好地为我市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督查机构
为加强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喻大荣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武平、市档案局局长王惠霞任副组长,市档案局副局长艾木龙、市发改委副调研员伍湖辉、市建设局副调研员梁礼远、市审计局副局长黄德泉、市财政局副局长陆中和、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徐有生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档案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档案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管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负责市本级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登记、验收及业务监督指导工作;做好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负责在项目立项阶段,向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提出并协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进馆的移交接收范围。
市发改委。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统筹安排和监督管理,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是否合格作为重点建设项目验收、评优的必要条件;参与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统筹安排,重点办负责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重点项目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统筹、协调和监管城市规划范围内的房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市城建档案馆配合市档案局参与项目档案的验收、业务指导和档案接收移交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竣工审计的把关,对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重点建设项目不予竣工审计;参与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的把关,对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重点建设项目不予竣工资金拨付;参与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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