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发展系列规划编制实施办法
当前,我市正在积极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已通过省农业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上报国家农业部。为了科学实施《总体规划》,抓紧推动“中国农谷”建设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现提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系列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编制任务和时间安排
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体系包括总体规划、产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示范园(点)规划。除《总体规划》已报国家农业部审批外,其他各项规划需抓紧组织编制。规划起止时间为2012年-2015年,相关数据应与“十二五”规划相对应。
(一)主导产业规划。
根据《总体规划》,我市确定水稻、棉花、油菜、蔬菜、水产、生猪等六大主导产业,并分别编制主导产业规划。水稻产业发展规划、棉花产业发展规划、油菜产业发展规划、蔬菜产业发展规划由市农业局负责编制;生猪产业发展规划由市畜牧局负责编制;水产业发展规划由市水产局负责编制。
(二)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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