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专项清理方案
为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个体工商税收、房屋租赁税收、房屋装修税收、教育劳务税收专项清理工作。根据相关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税收专项清理工作,达到以下四个目的:
1、巩固年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征收成果,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优化税收环境,维护税法尊严;
2、建立健全税收长效征管机制和协税护税机制;
3、增加财政收入,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4、增强公民纳税意识。
二、组织领导
成立岳麓区税收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陈中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副区长、副调研员焦剑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房产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公安税侦五大队主要负责人和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行政正职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局长贺国权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确保税收专项清理征收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得到贯彻落实,及时解决清理工作中的问题,由税收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3个工作组,深入各街道、乡和社区指导、配合、督查税收清理征收工作。区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对清理征收情况进行通报。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4日—4月30日):
1、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社区等单位参加的全区税收清理工作动员会议,明确相关政策,下达目标任务。组织财政、税务、公安、工商、税侦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统一思想,加强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形成整体合力。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要分别组织辖区内税务征收机构、社区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公司、装修从业人员召开清理工作动员会议,构筑社会化协税护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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