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整治实施办法
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确保我区稳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年月18日至月18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全区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为目标,按照“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依法督促单位、场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成立雨花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指挥部,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环科园、区教育局、区文体新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政府督查室及各街道办事处、各派出所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由杨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手机:;办公室电话、传真:)。
三、整治重点
(一)公众聚集场所;
(二)物流园、货运市场、仓储;
(三)网吧、电玩城等娱乐场所;
(四)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和办公用房等;
(五)商场、市场。
四、整治内容
(一)查看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现使用性质和规模是否符合原审批范围和要求;
(二)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在营业期间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存在影响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三)检查是否按要求配置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检查是否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检查容纳人数是否超过核定标准;
(六)检查从业人员住宿场所是否与营业场所在同一防火分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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