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经济工作考评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工业生产各项指标任务,实现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全面提质”目标,确保全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环科园,各街道、乡、镇。
二、考核计分标准
1、目标管理考核(基础分80分,最高可加20分)
(1)工业生产指标(基础分35分,最高可加6分)。规模工业总产值目标值进度基础分30分,每超任务1000万元加1分,最高加6分;每欠任务1个百分点扣1分。产销率目标值基础分5分,每欠任务1个百分点扣1分。
(2)工业效益指标(基础分12分,最高可加6分)。规模工业实现利税增长、利润增长及亏损企业亏损额下降三项目标基础分各4分,每项每超(欠)任务1个百分点加(扣)1分,每项最高加2分。
(3)工业技改指标(基础分12分,最高可加4分)。工业投入及技改投资二项目标基础分各6分,每项每超(欠)任务1个百分点加(扣)1分,每项最高加2分。
(未完,全文共1347字,当前显示39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