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推进楼栋长制工作总结
今年,根据全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重点工作任务部署,按照市综管办关于全面推进楼栋长管理的工作要求,我办认真落实推进我区楼栋长工作,巩固楼栋长自治组织建设,强化楼栋长工作职责,并结合我区物业管理创新工作,推动楼栋长在城区依法治理中履行主体责任,促进楼栋长制建设在新形势下发挥更大的作用。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楼栋长队伍建设情况
目前,我区共配备楼栋长7912人,其中,城中村楼长3556人。我办重点推进城中村楼栋长制管理工作,全区成立了10个楼长联合会,有28个城中村楼长服务站。根据各街道楼长联合会章程,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局是楼长联合会业务主管单位,对该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楼栋长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力加强岗位培训,提高楼长业务素质,更好地承担起楼长职责。
1、组织参加全市楼栋长代表培训班。20xx年8月24日,市人口和房屋综合管理办公室举办了第一期“楼栋长代表培训班”,我区积极组织辖区十个街道共49名楼栋长代表参加培训。
2、开展两期全区楼长代表业务培训。我办于11月底12月初分别举办了两期罗湖区楼栋长代表业务培训,共培训楼长代表360人,并分别邀请了市综管办、区公安分局以及罗湖消防大队的老师为学员授课。培训有利于学员深入理解楼栋长工作职责,明确楼栋长为消防义务兵的义务,强调了加强学习自救知识和火灾防范的意识,有利于提高楼栋长的工作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楼长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
3、各街道陆续召开楼长会议及培训。笋岗街道、翠竹街道、清水河街道分别依托社区工作站的平台,联合社区警务室举办楼长培训交流会,共有230多名楼长参加,主要解读《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做好依法自主申报,协助网格员开展居住人员信息登记,增强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责任意识,鼓励楼长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共同创建和谐平安社区。
(二)规范楼长组织管理,按时按季报送数据,认真开展百优楼长评选。
1、沟通协调确保楼长联合会运转。
(1)20xx年8月,东湖街道的楼长工作人员发现东湖楼长联合会被罗湖区民政局拟列入《罗湖区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区综管办随即与区民政局进行沟通核实。经了解,我区共有东湖、东门、桂园、翠竹、黄贝五个楼长联合会被罗湖区民政局拟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我办立即通知有关街道,严格按照罗湖区民政局的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通过反复沟通协调,避免了有关街道楼长联合会被列入异常名录。目前,我区十个楼长联合会运行正常。
(2)20xx年8月29日,莲塘街道的楼长工作人员反映接到不明人士来电自称罗湖区某部门,要求网上填报楼长联合会账号等内部信息。为安全起见,区综管办立即通知罗湖区十个楼长联合会,要求楼长工作人员收到类似电话时务必核实对方身份,不得随意透露楼长联合会帐号等内部信息,避免辖区楼长代表隐私泄漏。
2、认真开展百优楼长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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