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建筑垃圾考评指导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市容环境管理,提高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水平,根据工作实际,决定在原《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考评方案》的基础上,增补《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考评工作方案》。
一、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环卫处办及区各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
二、考评范围
市城区范围。
三、职责分工
1、环卫处办负责对城区范围内的施工工地的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路面乱石、渣(余)土及路面撒漏的硪沙、矿渣等物的巡查、清理、清运和行政处罚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同各社区联系,做好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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