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消防宣传试点方案
为切实提高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防火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3月15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消防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公安部《关于近期连续发生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的通报》和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百日消防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全县消防工作精神为指针,全力做好百日消防宣传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督促各乡镇(场、区)、各部门提高对消防工作的认识,增强全民消防安全观念,进一步提高全县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使火灾隐患新生率大幅度降低,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平安”奠定良好基础。
三、时间安排和具体部署
全县“百日消防宣传”活动从2012年3月15日开始至2012年6月22日结束,共100天,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
由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就开展本次宣传活动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召开工作会议,动员社会一切力量,积极参加到消防宣传活动中来,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格督促落实,确保“百日消防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工作开展阶段。
1、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积极参与配合此次百日消防宣传活动,组织好人员、版面和时段,开辟消防专栏,集中时段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曝光火灾隐患、深入剖析火灾案例。广电部门要制作、播出一些消防专题节目和具有消防警示内容的公益广告。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新闻单位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并提供宣传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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