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农业源减排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省“十二五”农业源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节减〔2011〕10号)要求,为做好“十二五”期间市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市“十二五”农业源减排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着眼于防治农业源污染、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形成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相结合的全过程农业源污染控制与管理体系,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市农业源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271.27吨、34.78吨以内,比2010年排放量1412.52吨、39.52吨分别削减10%、12%。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完善农业源减排统计、考核体系。建立完善农业源减排统计体系,开展农业源环境统计,切实保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纳入统计范围。
(二)夯实农业源减排基础。对当前全市畜禽养殖污染状况再次进行调查、摸底和分析,逐个摸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污染物排放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方案,做到一场一策,科学合理地排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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