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全镇环境质量,巩固和深化我镇生态建设成果,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和县委、县政府生态建设会议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为目标,严格落实生态建设大会有关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增长,完善城乡环境管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城乡环境。
二、目标要求
通过加强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改善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完善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健全生态环境建设综合管理、考评机制,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确保到年底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
三、重点任务
(一)镇驻地环境整治。
1、整治内容。加强对镇区内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日常保洁,合理设置垃圾桶、垃圾池,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及时清运镇区内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经营业户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加强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跨门经营的管理,取缔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对经审批设置的临时摊点严格按照定时、定点经营的要求,保持好经营场地周围的卫生;对镇区内户外广告牌进行规范,坚决杜绝未经批准的违章建设、私自开挖镇区道路及绿化带、破坏市政设施的现象。
2、措施、时限及责任单位、责任人:
(1)镇区道路、经营店铺门前重新规划交通标志线、停车位。(完成时限:5月底以前;责任单位:执法中队、交管所)
(2)镇驻地主干道路两侧铁栅栏墙重新粉刷。(完成时限:5月底以前;责任单位:物业办)
(3)镇驻地卫生治理,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完成时限:长期;责任单位:物业办)
(4)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规模1000吨/日;同时,进一步完善镇区污水管网。(完成时限:10月底前;责任单位:城建委)
(5)在府前街、住宅区、商业区改扩建标准化垃圾池。(完成时限:5月底以前;责任单位:物业办)
(6)广告牌规范治理,重新安装。4月上旬拿出设计方案,5月底前完成安装。(完成时限:5月底前;责任单位:城建委)
(7)治理室外经营、占道经营,明确标准规范。(完成时限:长期;责任单位:执法中队)
(8)建筑工地车辆带泥上路治理。(完成时限:长期;责任单位:执法中队)
(9)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所有施工工地一律围挡,避免扬尘。(完成时限:长期;责任单位:执法中队)
(10)对镇驻地路灯、供暖、排污井盖等各类市政设施维护保养。(完成时限:5月底以前;责任单位:物业办)
(11)私自开挖城区道路治理。(完成时限:长期;责任单位:执法中队)
(12)首集市场治理。(完成时限:7月底前;责任单位:工商所、物业办;责任人)
(13)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经营秩序。(完成时限:3月底前;责任单位:执法中队、物业办)
(14)清理南口路两侧板房及垃圾堆;清理**包装材料厂门前垃圾和大棚前垃圾;整治液化气站洗车点乱摆乱放和教育印刷厂大棚外、店外经营;清理**公司东侧建筑垃圾。(完成时限:4月底前;责任单位:经贸办、执法中队、物业办)
(二)村容村貌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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