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分局条块共管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所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解决基层所管理体制上存在的弊端,根据市局要求,现制定工商分局党风廉政建设“条块共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充分发挥当地乡镇街道的指导和监督作用,使我局和当地乡镇街道对基层工商所共同享有管理权限,共同承担管理责任,共同构筑廉政防线,形成与系统合力、与地方一体联动的党风廉政建设共建氛围。
二、工作目标
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条块共管、标本兼治、强化监督”为宗旨,以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为目标,实行基层工商所“条块共管”五项制度,即:基层工商所党风廉政建设条块共管责任备忘录制度、基层工商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基层工商所干部使用征询意见制度、基层工商所负责人双向述职述廉制度、基层工商所行风评议制度。与当地乡镇街道齐抓共管,不断提升窗口服务和执法工作水平,使服务质量更加优化、执法环境更加和谐。
(一)双重视,共管理。我局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为成员的共管工作领导小组。
基层工商队所的党风廉政建设以我局领导为主,同时也要接受所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指导和监督;所按照条块共管要求,主动融入当地乡镇街道日常工作中去,乡镇街道将其作为自己的一个直属单位加以管理,并在日常工作中予以大力支持和组织协调。
党员干部除参加工商部门定期组织的学习教育外,还要积极参加当地乡镇街道组织的各种必要学习会。对基层工商所干部入党、任用、评先、评优及惩处,工商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事前要主动向对方通报情况,事中实行“双公示”,事后双方认真吸收反馈意见,建立档案。在制度建设方面,要求基层工商所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和信访约谈等制度,涉及基层工商所开展重要活动或实施重大项目时,应事前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向上级工商部门和乡镇街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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