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民主评议指导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对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系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建委《全市建设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全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系统中心工作,以社会各界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通过民主评议,使全市建设系统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为推动全市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基础。
二、评议范围和内容
这次参加民主评议工作的范围是:全局各科室、单位。评议的内容是:围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执法水平、工作作风、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等方面进行。重点是围绕各自的工作职责,在服务民生和工作作风二个方面开展民主评议。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根据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对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系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民主评议工作采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省纠风办、省建设厅将组织检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以暗访为主,先暗访后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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