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行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及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机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实现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总目标,以全面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主线,以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为重点,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教“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排查事故隐患,创建平安农机,提高监管能力,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力度,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报废和脱检拖拉机上路等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监控;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使农机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安全发展理念得到切实增强。通过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理顺农机监督管理体制,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2012年,全县农机安全监理“三率”水平力争提高5个百分点,确保创建市级平安农机示范村6个,确保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农业局下达的控制指标内,不发生农业机械(道路外)死亡事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拖拉机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县农机管理总站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有关规定,严把登记、检验、考试、发证关,坚决做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机车不予办证上牌,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机车不予办证上牌,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核发驾驶证”,杜绝违规异地发牌发证行为,同时要切实做好拖拉机报废更新工作,坚决从源头上把住安全关口。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证驾驶、报废机车上路行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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