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排查促进指导方案
根据义政法〔2012〕7号《关于开展“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打造“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着眼于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民生经济中的作用,通过开展“两排查一促进”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情况,集中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矛盾纠纷。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政治性事件、非法聚集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加快建设国际性商贸城市步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安排
这次“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从2月上旬开始,到十八大召开前结束,共8个月左右的时间,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月中下旬)。全面部署,宣传发动。要从实际出发,层层深入摸排,找准所联系村最突出的稳定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工作措施和整治时限。要紧扣突出问题,全力攻坚整治。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作用,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阵地,突出宣传重点,把握宣传导向,增加宣传效应,扩大宣传效果,提高群众参与排查整治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排查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3月至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前)。深入排查,集中整治。
(一)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全面排查掌握各种可能引发信访问题,以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点排查:
1、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事业改制、社会保障、涉法涉诉、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金融等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
2、在实施宏观调控政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过程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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