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消防安全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遏制火灾发生势头,确保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持续稳定,决定从9月1日起至12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办年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使治理范围内的建筑、场所基本情况清楚,消防安全组织制度健全,消防设施安整好用,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提高;建筑、场所装修材料普遍符合消防标准要求;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违规使用电气设备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擅自停用建设筑消防设施、消防安全不合格擅自违法接入使用等行为基本根除;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用火用电管理规范,各项防火措施落实;社会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运行,火灾隐患预防和整改机制行之有效。
三、专项治理范围
(—)“三合一”场所;
(二)餐饮服务场所;
(三)高层建筑;
(四)在建工程施工工地。
四、专项治理内容
依法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布局
1、建筑、场所建设是否符合城镇消防规划要求;
2、建筑、场所周边公共消防设施是否满足灭火救援实际需要;
3、建筑、场所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4、“三合一”场所、城中村火灾隐患整治是否纳入城乡改造和村庄治理工作;
(二)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
1、建筑、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2、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在营业期间是否锁闭、堵塞;
3、消防、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是否正常运行;
4、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并符合登高作业等使用要求。
(三)消防设施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2、室内外消防栓、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正常好用;
3、灭火器材配备、应急照明、消防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4、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是否落实;
(四)装修材料
1、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真有防火性能;
2、建筑内部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其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
(五)用火用电
1、电气线路、燃气管路的敷设、电器产品、燃气用具选用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2、各类建筑、场所是否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管理规定;
3、各类建筑、场所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超负合用电、违规实用电气设备和明火等现象。
(六)消防管理
1、建筑、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明确,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
2、建筑、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3、建筑、场所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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