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消防安全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五大”活动开展,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的高度稳定,分局决定8月9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雷雨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组织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分局成立副局长任组长,消防大队教导员任副组长,各派出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行动领导小组,消防大队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消防大队至少组成2个检查组,每个派出所至少成立4个检查组,全面开展检查工作。行动中每个行动组检查单位不少于五家。
二、行动时间
8月9日7时30分至10时30分
三、行动范围
重点检查夜间营业的下列场所
(一)公共娱乐场所;
(二)大型服装、百货、食品、小商品、装修材料等专业、综合集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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