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办农田水利改革指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
、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和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护管理,解决长期以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薄弱的现状,确保农田水利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发挥效益,形成良性的农田水利运行管护机制,以促进农业节水,切实降低农民用水成本,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和“落实主体、维护权益、强化保护、科学利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1、积极探索创新小农水重点县管护机制,进一步落实管护主体,建立管护责任,落实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切实加强小农水重点县贯彻的保护。
2、强化小型农田水利管护体制改革,落实管护主体,建立管护制度、细则,制定各项管护合同。
3、推进小型农田水利管护体制改革,是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变化,保证贯彻长期正常运转。
4、为切实加强贯彻运行管护工作,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所在街镇、村要逐级建立贯彻管护组织和管护队伍,同时加强对管护人员的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措施,以便管护机制顺利运行。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既要确保水利工程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工程的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二)坚持责、权、利相统一。既要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水管单位的权利和责任,又要在单位内部建立有效地约束和激励机制,是管理责任、工作绩效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
(三)坚持改革、发展与稳定相统一。既要从水利行业的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又要积极稳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改革的时机与步骤,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三、改革内容
按照“落实主体、维护权益、强化保护、科学利用”的总体要求,在稳定小农水重点县工程所有权的基础上,以落实管护主体为核心,将小农水重点县工程管护的责任、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主体落实、监管到位、补偿合理的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
(一)引导、发动成立农民用水协会管理组织。
1、按照“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发展”的原则,引入市场机制,利用市场手段,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及社会各界参与重点线建设的积极性,真正建立以农民为主体、政府辅助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参与的运行管护机制。
2、根据项目目标化管理的要求,结合项目特点,提出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和当地政府结合,制定有关工程维护的制度。根据总的管理目标要求,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责权利。
3、建立农民用水户管护组织。在国家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战略后,我区进行了大力宣传、引导,并积极推行小型农田水利体制改革,引导、鼓励农民自发成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用水户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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