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行为宣传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纲要(—2015)》(以下简称《纲要》)有关精神,推动各街镇、区直各有关部门依法落实责任,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防范火灾、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全区集中开展《纲要》宣传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纲要》为主导,结合《省“十二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积极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社会化进程,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加大社会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强化各街镇、区直各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责任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
区政府依托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立《纲要》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陈辉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安监局洪鼎铮局长、公安分局陈明俤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街镇、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公安消防大队王锦彬大队长担任,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集中开展工作。各街镇、区直各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迅速动员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宣传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三、部署时间
《纲要》宣传贯彻历时五年,本方案主要围绕《纲要》宣传工作,从即日起至年12月为集中宣传阶段,分为发动、推进两个步骤工作。
四、具体内容
活动期间,推动全区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宣传的主要内容为《纲要》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等,通过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开辟宣传专刊、刊发通稿、解读《纲要》、组织系列访谈、发表评论员文章等方式,形成媒体集中宣传态势,推动建立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
(一)发动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
推动各街镇、区直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纲要》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召开全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集中部署《纲要》宣传贯彻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分解五年工作任务,建立考评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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