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消防安全任务方案
一、明确城市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加强城市消防公共基础建设,健全灭火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职能,持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消除火灾隐患,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和城市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和城市抗御火灾的综合实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省会核心城区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夯实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基础
(一)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各街镇在城区建设、改造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市政部门做好本辖区内消防供水、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清理工作。对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如市政消火栓配置不足、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消防通道被侵占、堵塞等问题,要及时上报区政府协调市政有关部门给予解决。同时,要加强社区消防组织和灭火力量建设,确保每个社区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配备手抬消防泵、水带等必要的灭火设施。社区应设置公共消防器材存放点或消防器材箱,配备标准为2000户以下不少于2个,2000至4000户的不少于3个,超过4000户的不少于4个,并布局合理。公共消防器材存放点要配置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消火栓扳手等器材。
(二)加强城市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由公安、安监、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程抢险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应急响应和指挥体系,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要加强对火灾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案编制,建立综合应急救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拉动演练,提升队伍的快速反应和综合救援能力。要建立专家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家组会议,发挥专家组在灭火和应急救援战斗力提升中的作用。要加大对救援力量、战勤保障和灭火救援物资储备等建设的投入,提升应急救援综合保障能力。
公安消防大队应当根据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现状,制定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对重大火灾与特殊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熟练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建筑内部消防设施的应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战性、跨区域多力量联合演练。特别要加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战法研究,不断提升处置高层建筑火灾等灾害的能力。
三、整治城市突出消防安全问题
(一)调整完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装卸场所以及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等重大火灾危险源,要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结合城区改造、内河整治等增设内河取水口或取水平台,并提升内河水位,确保火场供水需要。加快实施木屋集中区改造计划,在制定近期旧城改造计划时,要优先安排棚屋区、木屋毗连区等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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