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效能建设总体方案
为巩固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实际,现制定效能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机关执行力、凝聚力、监督能力为总要求,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以优化环境为主线,以规范服务、落实责任为重点,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工作程序,整合管理资源,优化管理要素,规范管理行为,完善运作方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为我区推进创业创新、打造“五区”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促进人大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实现以下四个目标:
(一)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勇于解放思想,在发展大局中找定位、尽责任、作贡献,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行为状态和工作状态,对工作充满激情,对群众充满感情,认认真真做自己份内的事情,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二)机关作风进一步改进。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实现由单纯管理型向服务管理型转变。履行岗位职责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进一步提升。
(三)行政执行力进一步提高。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区委的工作部署和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计划,做到接受任务不讲条件、执行任务不打折扣、完成任务追求圆满,确保各项工作协调运转、高效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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