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资金清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清查工作”),根据市府办发〔2012〕10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财发〔2012〕9号《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市农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实现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市农委成立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市农委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市农委专项清查,协调解决专项清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牵头组织市扶贫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督导和重点检查钟山区开展专项清查工作,交流和通报情况,并向市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市农委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农委领导小组相关材料的起草,根据市农委的统一部署,负责本单位的专项清查工作和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搜集整理专项清查工作有关资料,做好日常工作。同时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清查工作。
三、工作原则
要认真查找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切实解决强农惠农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四、工作内容
(一)内容
1.清理。对本单位2007—2011年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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