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节能监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区“十二五”节能目标,依据节能有关法律法规,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节能减排为目的,强化监察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全区节能降耗工作。
二、主要目标
(一)节能监察目标。对重点用能单位实行日常节能监察;对建材、冶金两大高耗能行业能耗情况、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情况开展专项节能监察;拓宽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节能监察。通过节能监察,规范用能行为,提高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全社会依法合理科学用能。
(二)体系机制建设目标。在巩固“十一五”体系机制建设成果基础上,配合省、市节能监察机构推进节能执法联动机制建设;完善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全领域、全覆盖的节能监察执法格局。
(三)监察能力建设目标。加强节能监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提升装备水平和技术手段,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信息化管理,整合节能领域法律资源,提高节能监察效能。加大节能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依法节能意识。
二、主要工作
(一)节能日常监察工作
(未完,全文共1417字,当前显示45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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