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办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开展生态文明示范系列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的重要举措,是生态市建设的细胞工程和基础工程,是动员全社会高度关注环境,积极参与保护环境,营造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氛围,形成符合生态道德规范的生产、生活习惯和行为,使生态文明的观念深入人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空气宜人,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居、社区,各单位第一责任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管办,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督导及日常工作。
三、创建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8日至4月25日)
各村居、社区,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学校对此次创建活动进行全面地宣传动员,充分向社会、企业、个体经营业户等宣传此次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强化环保公益宣传,营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9月15日)
(未完,全文共1537字,当前显示48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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