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地方金融风险排查方案
为全面掌握我金融风险状况,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全金融秩序稳定,推动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政府确定自年3月开始在全集中开展地方金融风险排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市地方金融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金融要大发展、风险要严防范”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地方金融风险隐患,及时堵塞风险漏洞,健全完善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我地方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合理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促进全金融业稳健运行、科学发展,更好地发挥金融在“打造实力、建设幸福城乡”两大战略任务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排查对象和内容
此次风险排查的对象为全地方金融机构、境内上市公司和民间融资组织。其中,银行业主要是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证券期货业主要是我境内上市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典当行和融资租赁公司也是这次排查的对象。
风险排查的重点内容:
一是地方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风险情况,重点检查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完善,管理层和高管人员内部控制能力是否具备;内控机制是否健全,各项基础性、系统性建设是否存在缺陷;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到位;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是否依法合规等。
二是民间融资领域风险情况,重点排查非法集资、高利贷等风险隐患。
具体排查内容和标准,按市行业监管、主管部门制定的配套方案实施。
三、方法步骤
此次排查采取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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