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税政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全年财政收入目标顺利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十七届十次全会、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加强税收征管、实现财政增收”为目标,建立以“政府主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共享、齐抓共管”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税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能,夯实协税护税工作责任,切实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实现财政增收,为县域经济率先突破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12年,我县财政总收入任务为58800万元,其中:国税部门15300万元,地税部门38700万元,财政部门4800万元;地方财政收入32900万元,其中国税部门1900万元,地税部门26200万元,财政部门4800万元(具体任务详见附件1-1)。
三、工作职责
财政、国税、地税部门是税收征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全力以赴抓好征管工作,确保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圆满完成。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协税护税协税责任意识,加强协作配合,积极解决财税部门在税收征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征管环境。
四、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落实任务。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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