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消防安全墙建设方案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全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要以“四个四”为着力点,即:落实政府职能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责任有效落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更加牢固,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服务水平明显增强,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一是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任期工作目标,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二是区政府将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区发改、财政、民政、安监、执法、文体、教育、卫生、公安、工商、质监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分析全区消防安全形势,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讨论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拟定消防安全对策、措施。三是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在每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活动。四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迅速提请区政府组织、指挥灭火救援及火灾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召开火灾事故现场会。
2.落实监管责任。一是各相关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在行业、系统内部,逐级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例会制度,研究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逐级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二是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与本辖区、本行业单位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定期进行检查考评,奖优罚劣。三是要确定行业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每年都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治理活动,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率要达到100%。四是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对涉及消防行政许可、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公安、安监、教育、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共同解决。五是要严格依法审核重点工程和重要公共建筑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具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3.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责任。一是相关部门在本年度内,要完成全区消防规划编制(包括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通信),并逐步实施。同时抓紧制订突发公共事件消防专项应急预案,建立政府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快速反应系统。二是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努力解决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区政府将依据年初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对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进行表彰。
(二)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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