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药品安全整治活动方案
根据国家、省和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为巩固我市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大力创建文明城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4月份开展全市“药品安全集中整治月”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会议和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大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把药品安全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和“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强化监管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完成药品整治目标任务,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集中整治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
4月份,全市集中抓好六个方面药品安全整治重点工作:
(一)严格开展基本药物质量专项检查。全面开展基本药物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对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全部实施电子监管码管理,提高质量标准,保障基本药物安全有效。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各镇、街道办事处
(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加强联合打假工作协调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销售假药、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违法行为,打击非法生产、收售药品行为,净化药品市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邮政局等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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