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工商建设工作方案
一、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占总目标体系的10%)
(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占本级指标体系的50%)
任务一:开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核查局领导培训记录。计算方法:接受专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的局领导人数/局领导人数。
落实与分工:
1.法制科提供年度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整理各业务口学习培训复习题库。
2.法制科提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专题培训记录,全年不少于两次;法制科、人事政工科、监察室组织考试。
3.各科室局提供年度学法计划和本单位学法工作总结。
任务二:完善并落实拟任职部门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核查部门领导干部提拔记录、考卷。计算方法:3年内,提任前经法律知识考核或者依法行政能力考察的部门领导干部人数/部门领导干部任职人数。
落实与分工:
1.人事政工科提供拟任职部门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落实制度的工作总结。
2.人事政工科提供3年内提任前经法律知识考核或者依法行政能力考察的部门领导干部工作开展情况,和参加人数情况。
任务三。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每年不少于2次。核查局务会议记录或者专题培训记录。
落实与分工:
1.法制科提供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负责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的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
2.办公室提供局务会研究领导干部学法问题的记录。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占本级指标体系的50%)
任务一。开展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40%)
落实与分工:
1.法制科提供组织全体人员参加的依法行政知识专题培训的工作记录,每年不少于两次(课时8小时)。
2.各执法科室局提供组织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知识集中培训工作记录,全年不少于32小时。
任务二。完善并落实初任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制度。(30%)
落实与分工。人事政工科建立初任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制度,提供初任公务员人事管理档案和培训考试记录。
任务三。开展法制员工作能力培训工作,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2小时。
落实与分工。法制科组织法制员工作能力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2小时。
二、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15%)
(一)立法立规工作规范化(30%)
任务一。开展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立法立规项目的征集、论证、申报工作,推动地方立法立规(40%)。核查申报立法立规项目记录。
落实与分工。相关科室局确定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业务内容,法制科进行论证,适时申报。法制科提供申报立法立规项目记录。
任务二。完善并落实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后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报送制度(40%)。
落实与分工。法制科负责健全报送制度,相关科室局提供立、改、废信息,法制科及时进行申报。
任务三。依法完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地方性配套实施制度。(20%)
落实与分工。相关科室局根据省局和政府要求起草相关制度,法制科把关。
(二)创新和完善立法立规工作机制(30%)
任务一。完善并落实专家咨询论证制度。(25%)
落实与分工。法制科健全制度,相关科室局提供实施记录。
任务二。完善并落实公众参与立法立规工作的各项制度。(25%)
落实与分工。法制科健全制度,相关科室提供实施记录。
任务三。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内容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切实解决问题,内在逻辑严密,语言规范、简洁、准确。(20%)
落实与分工。相关科室起草,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办公室文字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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