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救灾救济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开展救灾救济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救灾救济工作,提升精准救灾救济的管理水平,实现“政策运用准确、程序操作准确、对象审核(批)准确”的要求,促进救灾救济工作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救灾救济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救灾救济工作中的程序不规范、制度不落实等现象,纠正救灾救济经办人员失职渎职、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确保救灾救济工作各项法规政策落到实处,努力构建公平、公正的救灾救济工作格局,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
整治内容。重点整治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处事不公、优亲厚友等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救灾救济股
整改时限:10月30日前
整改措施:
1.开展自查工作。要求各乡镇民政办对今年1月份以来救灾救济物资发放和临时救助申报发放情况进行自查。(1)对救灾救济物资发放方面,重点自查乡镇干部、村居干部是否存在自己领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救灾救济物资是否实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是否存在处事不公、优亲厚友问题。(2)对申报审批临时救助方面,重点自查在审查审核上报临时救助报告时是否存在处事不公、优亲厚友问题。对自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于9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救灾救济股。
(未完,全文共2310字,当前显示65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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