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及两级队伍组建工作方案
为建立镇一级环卫管理机构,组建镇、村两级环卫队伍,强化基层环卫管理工作,促进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机构设置
根据2013年县编办《关于印发八个乡镇社会服务中心机构制定方案》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目前的实际情况,我们已设立镇环境卫生管理站(简称镇环卫站)。环卫站直接接受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业务上接受县城管局的指导、检查、监督及考核。
二、人员配置及管理方式
(一)环卫站站长。环卫站设站长1名,全面负责我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站长暂时由分管卫生的领导。
(二)垃圾收集车运营人员。按照1辆垃圾收集车配1名司机和2名随车清运员的配置标准,我镇共配置2名司机和4名随车清运员(见附件2)。运营人员由镇政府解决和管理。运营人员的报酬按每辆垃圾收集车96000元/年的包干标准列入镇财政预算予以解决(见镇环卫站运营管理经费统计表4)。
(三)镇区保洁员。我镇按照1-8名保洁员的配置标准,以及人均14400元/年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镇区保洁员工作包干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予以解决,我镇镇区共配置5名保洁员(见附表2),保洁员由镇政府解决、管理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镇另行制定。
(四)农村保洁员。农村保洁员按每个自然村500人配1名保洁员的标准进行配置,不足500人的按1名配置。每个自然村的保洁员配置上限为2人,并且按照人均9600元/年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予以解决。我镇配备农村保洁员共计40名(见附件2),农村保洁员由各村上报镇政府审查报批,村两委负责日常管理,具体考核办法由镇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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