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管理改革工作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范围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通过深化改革,初步建立符合镇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达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运行规范、良性发展的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搞好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与维护,落实管护经费,提高水库的市场化运作水平、综合利用功能,使之长期安全地发挥防洪减灾、农田灌溉等效益,逐步实现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
(二)改革的原则
在镇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做到。正确处理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正确处理责、权、利三者的关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远期发展的关系。
(三)改革的范围
我镇这次重点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范围是:3宗小
(一)型水库和6件小
(二)型水库。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理顺管理体制
1.明确管理主体。国家投资建设的小型水库由镇政府统一管理,其管理机构的人权、财权及水库收益归镇政府;对村集体和其他经济组织参与投资建设的小型水库,可以由投资者委托镇政府统一管理。水库收益主要用于水库及其灌溉、供水设施的管理和养护。镇政府是小型水库防汛和日常管护的责任主体,小型水库防洪安全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小型水库防洪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水库安全负总责。
2.明确管护范围。根据《省河道和水工程管理保护范围标准》文件规定。
小型水库管理范围。设计洪水位线或土地征用线以内区域。
小型水库保护范围:小
(一)型水库为设计洪水位线向外延伸100米内的区域;小
(二)型水库为设计洪水位线向外延伸50米内的区域。
小型水库安全保护区。主副坝、引水工程拦河坝、溢洪道、电站、水闸周围50-100米(水平距离,下同)以内区域,水轮泵站、压力管道、机电排灌站和变电站等水工建筑物以及管理机构工作区边界30米以内区域。
(未完,全文共2820字,当前显示84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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