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信访导访制有关情况综述
创新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
我镇是全省综合经济实力排名第一的经济强镇,与其他经济发达的农村一样,较早地遇到了“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现期”的双重考验,大量积累性问题和现实矛盾通过信访表现出来,并日益呈现出人数众多、行为过激、处理棘手等特点。针对这一新情况、新问题,镇党委政府积极探索,于今年年初提出了信访导访制这一课题,并在今年5月新修订的国务院《信访条例》实施之际正式推行。自导访制实施以后,全镇形成了源头控访、服务减访、责任化访、综合治访的信访工作格局,从而为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找到了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取得了明显效果。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动因
***镇导访制是在信访工作实践中不断思考、逐渐探索而形成的。其直接动因主要有三:
1、现行工作体制存在缺陷。目前,在乡镇政府工作体制上存在着“两个缺少”的弊病:一是基层党委政府缺少处理有关信访问题的职权。诸如土地征用、宅基地审批、环境污染、劳资纠纷等当前农村信访热点问题,群众往往要找基层党委政府,但基层党委政府又缺少直接的行政管理权和处罚权,特别是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这些矛盾和问题必然提交上级职能部门加以处理。二是基层党委政府与拥有相应行政权的上级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由于乡镇机构设置很少与上级机关相对应,平时缺少上下衔接,因而一些信访问题无法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上访群众只得聚集到政府门前“击鼓鸣冤”。
2、群众“三访”现象增多。***镇由于发展速度快、改革措施多,社会矛盾凸现,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时有出现,并呈现出无序上访、无理上访和上访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趋势。全镇12个村、9个居委会中,近年来有60%的村(居)发生过集体上访。如高家居委会仅2004年就发生两次赴京、两次到省、一次去市的集体上访。镇党委政府深深感到规范群众信访行为迫在眉睫。
3、信访工作模式有待改进。过去,群众上访到镇,镇能解决的则解决,不能解决的就矛盾上交或成为信访积案,一旦导致到县以上上访,只得临时派员将上访人领回,领回后上访群众的不满情绪就转到镇政府,盯牢镇里要求解决,把当地政府视作对立面。这样,不仅有损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而且往往使个访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使信访工作处于被动局面。新修订的国务院《信访条例》下发后,党委政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要使信访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变事后为事先,就必须直面矛盾,主动参与群众信访全过程,着力做好引导、疏导、向导的文章:即在切实提高信访事项处理的效率和效果的同时,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在确保上访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对群众的不合理、不切实际的要求和行为进行疏导;在教育上访人应当客观真实反映信访问题的同时,充当陪同上访群众代表前往有关部门、机构的向导。
鉴于以上情况,***镇的信访导访制应运而生,并对导访制的含义作出以下阐释:导访制是指为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就地化解社会矛盾,基层党委政府针对自己无权处理、须由上级有关职能部门解释或解决的信访问题,在做好上访群众引导、疏导、向导的过程中,主动为上访群众提供有效服务,并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尽快妥善解决问题,从而确保上访活动依法有序进行的一项信访工作机制。
二、做法
在推行导访制的过程中,***镇党委政府首先明确提出导访制的目标,这就是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规范群众信访行为,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具体做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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