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基层税收工作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
税收是一国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行政权力,依靠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形式,其基本职能是为满足国家的公共支出需要筹集资金以及对经济运行实施有效的调控。
县一级税务机关在体制上虽然直属上级税务机关领导,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却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息息相关,县域经济状况直接决定着地方税收工作的发展。因此,税收工作的重点应在于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大局,创新工作方法、开创地方税收工作新局面。笔者认为,做好基层税收工作,应处理好四种关系,做到四个到位。
一、处理好四种关系
1、地方税收工作与县域经济发展的关系
地税部门作为地方政府的一个经济管理和组织收入的重要职能部门,协助扶持抓好经济税源建设责无旁贷,税收工作与地方经济建设发展息息相关,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税源的不断壮大。因此,地税部门要通过不断强化文明办税和为纳税人服务,为改善投资环境、培植壮大税源尽职尽责。随着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县境内依托资源开发的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工业结构的不断调整提高,地税收入的稳定增长就会有一个可靠的来源。
2、完成收入任务与严格执行税收法规的关系
国家制定税收法规是根据现阶段国家经济状况而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系列手段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综合考虑了国民经济水平,积累与消费的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程度,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比例以及如何调节国家经济秩序等因素,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力所必须严格遵循的原则和政策依据。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税收执法中,要坚持税收任务服从税收政策,在税源短缺的地方或时间,只要做到了应收尽收,就不能收过头税或寅吃卯粮,在税源充裕的时间或地方要坚持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而不能有税不收、小税不收,致使国家税收白白流失。
3、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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