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服务型工商”重在制度落实
如何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环境,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党的“十六大”不仅为我国改革进程树立了新坐标系,同时也为政府部门管理方式的调整提供了明确导向。我们政府管理体制应该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并与国际通行规则有机结合的公共管理体制,管理活动的目标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相应的,努力建设“服务型工商”,应该作为工商机关统领全局的工作指导思想。
强化制度建设,解决建设“服务型工商”的三个突出问题
建设“服务型工商”的目的,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为导向,推进工商管理方式改革,从而建设高效、廉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更好地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制度的作用就是树立工作规范,明确工作方向,有健全并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设“服务型工商”的根本问题
建设“服务型工商”,必须首先建立一支思想作风过硬的工商干部队伍,而建设一支符合要求的人员队伍,就要通过有针对性地制度建设,树立明确的工作导向。
1、为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为此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地区实际找准结合点,在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推行商标名牌带动战略,进一步规范培育市场,开展政企联手打假活动等领域,全面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等服务制度,开展各项宣传服务活动,综合发挥工商监管职能,支持地区经济发展。
2、强化教育引导,正确认识和处理“教”与“罚”的关系。我们正处在建立市场经济的初期,工商部门在行使职能过程中还面临许多纷繁复杂的现实问题,甚至存在许多与管理对象眼前利益相矛盾的实际问题。应该承认,我们对工商法规的宣传工作还存在“盲区”,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内容、办事程序还不是很了解,同时我们的管理工作还存在着重“罚”轻“教”的现象,这样就容易出现矛盾。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求工商部门通过开办培训班,发放“交心袋”等灵活的方式推行“告知制度”、“警示制度”,把主要精力放到宣传、教育、引导等事前服务工作中,切实改变重管理,轻服务甚至是不服务的工作现状。
二、实现职能到位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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