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重要职责是办理好农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带领广大农民发展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然而,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逐年上升,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某市2003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09件,其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就达31件,占到了28.4%。
笔者通过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结合实际调查,认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有以下原因:
一是村干部素质低,任用教育不到位。近年来,农村调整选拔的新的基层组织人员中,一些地方由于缺少必要的考查、考核,没有把好素质关,致使一些素质低的人员被选拔到村基层组织岗位上,埋下了发生职务犯罪问题的隐患。在犯罪的基层组织人员中,多数文化水平较低,政治素质较差,有的甚至还有严重的前科劣迹。同时,教育不够也是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一个原因。目前,虽然各村大都建立了活动室、阅览室等学习阵地,但基层组织人员学政治理论、学业务却很少,对基层组织人员进行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更少。由于忽视教育和学习,使一些基层组织人员的思想状况发生了变化,自律意识不强,宗旨观念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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