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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税费改革对县乡镇财政的影响及对策

实行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新时期农业基础地位、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减轻农民负担、遏制农村“三乱”的治本之策。××县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第一阶段工作于2003年顺利完成后,规范了农村税费制度,取消了“三提五统”和各种专门面向农民的收费,减轻农民负担总额××××万元,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得到了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尤其是我县从2005年起免征农业税后,势必给乡(镇)财政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也对乡(镇)财政收入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税费改革对乡(镇)财政的影响

农村税费改革的首要目标是进一步规范农村税费制度,全面实施有利于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的分配政策,确保农民实际负担总体水平减少20%以上。作为辖××个乡(镇)、××*万农村人口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这项改革,必然对乡(镇)财政在收入数量、收入来源、征管方式、理财思路等方面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一)可用财力大幅下降

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两取消,三改革”。“两取消”即: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三改革”即:乡镇机构改革、教育体制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从××的实际来看,取消乡统筹等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涉及农民的政府性集资,特别是免征农业税后,每年将减少县财政收入××*万元,减少乡(镇)村农业税附加收入××*万元。这就进一步加大我县“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的“三个确保”难度,对乡(镇)基层政权的运转、社会各项事业和乡(镇)经济的发展都将产生影响。

(二)财政支出更难保障

农村税费改革后,虽然通过配套的机构改革,减人、减事、减支可精减一批财政供养人员,但大部分转岗分流人员还要靠财政供养,而且村组干部工资、五保供养、农村中小学房屋维修等原来由“三提五统”解决的支出项目全部纳入财政供给范围,加之法定硬性支出、政策性增支措施不断出台,离退休人员、优抚对象还要靠财政保障,财政实际支出不但不会减少,而且呈逐步增加趋势。

(三)财政平衡难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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