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信访是体察民情民心,观察社情民意的窗口,也是广纳贤言为民遂愿,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渠道,是实现人民民主权利,推动社会主义民主进程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任务,坚持抓信访、保稳定、促发展的原则,将人大信访工作与常委会的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评议、专题调查等手段,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各类矛盾,密切了党群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三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大力推进信访工作的法制化
重新修订《信访条例》,是信访工作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标志,不仅为信访工作改革、发展、创新提供了保障,而且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在全面、准确地把握新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狠抓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针对人大信访工作需要“一府两院”的支持与配合,《信访条例》已经对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做了规定的现状,今年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与普法办、信访局加大了对《信访条例》学习宣传力度,并与县委联系在县委党校举办培训班期,培训名领导干部。月份又对县人民政府贯彻《信访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积极督促“一府两院”各部门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办事,维护法规的公信力和威严,保证条例在我县贯彻实施。
二、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认真落实句话字原则和四个百分之百的目标
目前人大信访逐年增多,工作量年年加大。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经常教育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人大信访上联国家大政方针,下系群众的实际困难,地位特殊,作用巨大。群众来人大上访增多,这是对人大的信任,更是对人大的期待,我们必须履行好自身的职责,都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心系百姓,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这句话字原则和“所有来信来访,件件进行登记,件件记录在案,随时可查,达到;所有来信来访都要有人折阅,有人接访,进行分析归类,达到;所有来信来访都要交办,都要把办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达到;所有来信来访件件都有回音,达到。”的四个百分之百目标,决不辜负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期望。为此,我们从基础工作抓起,落实了多项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十二届人大以来,常委会领导非常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目前由一名党组副书记任组长,法制委负责具体工作,现有一名专职干部负责日常信访工作,遇有重要问题,常委会领导亲自接待、交办,法制委与“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常委会领导和党组成员分工负责信访工作,建立了班子成员信访接待制度,制定了信访接待日,做到每年至少专题听取一次机关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案件。我们每年年底对当年的来信来访根据不同行业的内容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对每一次上访都做出尽可能详尽的分析,对于突出问题列入第二年的工作要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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