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有益探索
中共山东省济宁市委坚持把“三个代表”要求落实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立足实际,积极进行城市社区党的建设的新探索,实行社区员“双重管理”,这是新时期加强城市社区党的建设,强化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一种重要尝试。
社区党员“双重管理”的基本涵义是,凡在城市社区居住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新型经济社会组织中的共产党员,除接受其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教育监督管理外,还应接受本人所居住社区党组织的监督管理;社区党组织协助单位党组织履行对住社区党员监督管理职责,重点加强对社区党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形成对社区党员“双重管理”机制,确保党员时刻置于党组织监督管理之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2002年初开始,济宁市社区党员“双重管理”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推行,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反响,取得一定成效。
一、健全街道、社区、楼寓管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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