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隐患交流材料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上把电力事业称作“先行官”。做为“先行官”的躯体——电力设施,近年来遭受侵害情况比较严重,国家财产和公众利益受到损害,电力生产和供应安全隐患频繁,正常的供用电秩序被扰乱,本已紧缺的供电局面更加雪上加霜。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已经刻不容缓地摆在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面前。
一、“先行官”伤痕累累祈求保护
**市公用电力设施遍布于**市六县4个区,主要有变电站91座,其中220千伏变电站3座,110千伏变电站25座,35千伏变电站63座。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904千米,35千伏以下配电低压线路6513千米,配电变压器13933台。
多年来,电力企业通过广泛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各种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发生,全市未发生过倒杆塔事故,较好地保证了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但是,由于电力设施遍布野外,点多、线长、面广,在保护上存在很大的难度,被侵害情况屡屡发生,并且在某些方面呈上升势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电力设施被盗严重。一些不法分子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十分猖獗,尤其是低压线路的导线、变压器和高压线路拉线的ut型线夹,被盗情况时常发生。农网改造完成后,由于农村低压配电设施所有权由原来的村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乡村不再愿意投入人力、物力参与管理,一些犯罪分子把电力设施看作是国家赐予的一块“肥肉”而肆意盗窃,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等级不断升级,从停运的不带电设施到运行的带电设施,从低压设施到高压设施;二是规模越来越大,从一次拆盗一台变压器发展到一次拆盗多台,从一次盗割几十米导线发展到一次盗割几百米甚至上千米;三是方式明显发展,由单独作案发展到团伙作案,由偶然作案发展到专业作案。据不完全统计,仅**年**市就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530起,直接经济损失144余万元。近几年该市先后共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1409起,盗割电力导线240千米,拆盗农用变压器91台,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5亿元,严重影响了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给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年5月17日晚上,武陟县圪当店乡小岩村10号台区160千伏安变压器被盗,造成该村400余亩地无法抗旱,影响小麦灌浆期浇水,心急如焚的村民聚众到县有关部门上访,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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