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预防职务犯罪思考
县级供电企业是供电系统的基石,县级供电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直接反映整个供电系统的廉政建设的状况。近年来,县级供电企业职务犯罪发生率较频繁,严重损害了企业形象,侵蚀了供电事业的健康发展,不断发生的职务犯罪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政治影响和社会危害。究其原因,教育不扎实、制度不严密、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普遍存在,发现和预防职务犯罪发生的预警机制尚未建立,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尚不配套。因此,加强对县级供电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探讨和研究,及时发现和杜绝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题,对于促进整个供电系统的廉政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加强领导科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把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当作县级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不可或缺的必要环节来抓。首先必须加强对预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认真贯彻中央颁布的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在党委领导下的,有监察审计、法律等部门参加的职务犯罪系统预防机制。
1、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同时明确分管领导,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项目管理、财务审计等综合职能部门参与,下设办公室,由纪委牵头协调、组织开展日常工作。
2、建立系统与地方纪委、行政、检察院的联防机制。与地方纪委、监察局和检察机关签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议,双方明确工作联系部门和人员。通过制定工作制度和具体的工作方案,开展经常性地检查指导、教育培训,建立稳定、完善的预防工作机制。
3、建设预防职务犯罪组织网络。既要随时检查本单位是否存在制度缺陷、管理漏洞,积极采取措施预防职务犯罪,又要在网络内及时交流信息、沟通工作,贯彻落实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部署、交办的工作。
4、实行预防工作立项、跟踪、终结制度。将预防职务犯罪纳入常年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目标,分项分步实施。在该项工作进行过程中和完成总结后,由联防单位与领导小组共同派员组成固定督查组进行跟踪检查和后续评估,确保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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