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任监督经验材料
我县现有乡镇25个,办事处2个,76个正科级县直单位;有科级领导干部1129人,其中乡镇418人、县属单位711人。20*年7月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及省委《关于防止和纠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在弘扬良好的选人导向上下功夫,在创新干部选任评价机制上作文章,切实加大干部选拔任工作的监督力度,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干部管理机制,防止和纠正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做到“四个坚持”,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今年初,我们编印了《衡南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文件选编》。收集了中央《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央关于干部工作5+1文件及省市等文件,特别是我县的干部选任、考察考核、干部监督管理等各类文件39篇,赠发给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和政工人事干部学习,使广大干部、群众熟悉和监督干部选任程序。同时,今年我们下发了《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的实施规定》和《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我县党政领导干部的选任条件、操作程序、纪律要求重新进行了规定。从执行的情况来看,效果比较好,与过去比较,有以下四个特点:
1、坚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县委将领导班子建设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议常抓,干部任免尽可能地做到多批次少批量,使干部任免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为了强化党政一把手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维护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严肃性,县委规定,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党政一把手原则上干满一届以上,而且不同时调整。
2、坚持走群众路线。在干部选任时,我们坚持走群众路线,对在民主推荐中得票达不到30%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对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达到30%以上经考察确定为不称职的班子成员,调整出领导班子。今年来共对29名存在问题、群众反映较大的领导干部给予“黄牌警告”,进行诫勉谈话。对评选为“农民喜爱的干部”和“基层喜爱的部门”负责人,优先提拔使用。为了弘扬正确的用人导向,县委充分运用年度考察结果,对20*年度考察评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17名班子成员就地免职,在全县干部队伍中产生了一定的反响。
3、坚持按程序办事。改变过去单位呈报、组织考察、常委研究决定的传统程序,现在单位只衔接职位,部务会研究确定拟配职位后进行民主推荐,根据民主推荐的情况部务会确定考察对象,然后进行考察,部务会根据考察的情况确定拟提拔对象,然后单位党组(党委)再呈报。部务会研究提出干部任免方案,报书记办公会酝酿,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每次调整干部,至少召开3次部务会才能提出干部任免方案。
4、坚持按职数配备干部。为改变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象,我县以班子调整为契机,结合年度干部考察,压缩领导班子职数。一是凡超职数单位班子,不再增加新的班子成员;二是严格执行“改非”政策,对县直机关和乡镇正职男年满53周岁、女满50岁,副职男年满52周岁、女满49岁及时进行“改非”;三是大力调整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对考察评定为不称职的班子成员,实行优胜劣汰,及时调整出领导班子;四是坚持缺位补位的原则,从优秀的后备干部中推荐产生新的班子成员,没有列入后备干部的不能提拔使用,从而杜绝一些单位提拔干部的随意性。
二、实施“四个结合”,努力在强化监督中净化干部选任风气
为切实加大干部选任监督力度,净化干部选任风气,我们积极实施“四个结合”,不断规范干部选任程序,以确保县委任命的干部“成长明明白白,提拔清清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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