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行政工作交流材料
市民政局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着眼构建扶贫济困的长效机制,努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基本形成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有较好法律制度为保障,政府责任明确的社会救助体系。仅去年,就有近130万人(次)的各类困难居民得到不同程度救助,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我们的做法是:
一、强化法制理念,重视制度建设
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社会救助法律法规的培训和相关制度建设工作,不断增强依法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自觉性。全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起两个观念:一是责任法定的观念。构建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发展社会救助事业,是国家履行职责,保障公民生存权、发展权等各项权利最直接的体现,也是依法行政的最基本内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开展社会救助的制度设定并组织实施,是贯彻落实宪法要求的一项基本职责,是法定的责任,绝不是对困难群众的“施恩”和“恩赐”。二是权利法定的观念。公民在遇到各种困难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是宪法确定的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歧视困难群众申请、无视困难群众要求的做法,都是与宪法格格不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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