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工业经济税收交流材料
一、我省钢铁工业经济与税收发展状况
(一)钢铁工业发展状况
1.从业企业数量进一步增加。一是重点企业快速增加,*年末全省规模以上钢铁企业只有4户,分别是新余钢铁厂、南昌钢铁厂、萍乡钢铁厂和洪都钢铁厂。经改制和新设,到20*年底,规模以上钢铁企业增加到7户,分别为新余钢铁有限公司、新余钢铁股份公司①、南昌钢铁有限公司、萍乡钢铁有限公司、安源钢铁有限公司②、江西洪都钢铁公司和江西金沙港钢铁公司。二是外资和民营资本进入使规模以下钢铁企业数量迅速增加,20*年末已达246户,其中:炼铁企业25户、初级炼钢企业18户,钢材延压加工企业2*户。所有253户企业中直接从事钢坯钢材生产的企业有21户。
2.企业资本和产品结构趋向优化。一是“*”期间全省重点钢铁企业先后实施完成股份制改造,现代公司制企业模式初步确立,产权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二是产品结构调整呈现向好势头,随着20*年4月新余钢铁厂120万吨中厚板项目建成投产,结束了我省长期以来只能生产低端建筑钢材的历史,至20*年末,中厚板产量已达113万吨,占全省钢材总产量的11.1%。
3.钢铁工业规模进一步扩张。一是全省钢材产量迅速提高,20*年全省成品钢材产量达到1*7.82万吨,比*年增加了734.92万吨,年均增加147万吨,平均增速高达29.2%。二是占全国钢材产量比重提升,20*年江西成品钢材产量占全国的2.7%,比*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三是企业规模不断壮大,20*年全国49户钢铁企业入选中国500强,我省新余钢铁厂、萍乡钢铁厂和南昌钢铁厂分别列49户钢铁企业第24位、43位和46位,而20*年由于产量提高其排名分别提高到第22位、23位和37位,当年规模以上单户产量规模排名我省列全国第三位,仅次于上海和北京。
4.企业利润规模逐步攀升。“*”期间随着产能不断扩张,利润规模也提高到新水平。如重点企业新余钢铁厂、萍乡钢铁厂、南昌钢铁厂和洪都钢铁厂20*年实现利润合计8.51亿元,比20*年增加5.32亿元,年均增加1.33亿元,年均增长27.8%。
(二)钢铁工业税收状况
1.钢铁工业税收规模提升。一是行业税收规模攀升,“*”时期入库钢坯钢材增值税50.51亿元,比“九五”时期增加40.1亿元,增长3.85倍。二是行业税收比重逐年提高,20*年钢材钢坯增值税入库14.22亿元,占当年全省国内增值税收入总额的10%,比*年占比提高了3.2个百分点。三是规模以上钢铁企业比重提升,以增值税为例,*年南昌钢铁厂、洪都钢铁厂、新余钢铁厂和萍乡钢铁厂入库增值税合计4.36亿元,占当年全省国内增值税收入的7.1%,20*年入库增值税达13.79亿元,占当年全省国内增值税的10.1%,比重提高了3个百分点。
2.钢铁工业税收发展加快。纵向看,“*”时期我省钢坯钢材增值税增速大幅提高,年均增幅高达27.6%,比“九五”时期加快3个百分点。横向看,“*”时期我省钢材增值税年均增幅比全国年均增幅高2.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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