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制度创新交流材料
“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把优秀人才聚集到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中来。”这是*报告明确提出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所追求的预期效果。能上能下,才能做到人尽其才,才能保证广纳群贤,才能体现充满活力。而在现实的干部工作中,如何解决好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一直是干部工作的难点。近几年来,乌达区委稳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改革中逐步实行了干部任用试用期、实绩考核末位淘汰、转任、离岗等制度,为进一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特别是拓宽干部“下”的渠道做了一些大胆的尝试,收到了一定的实际效果。
一、主要做法
(一)对新提拔的干部,根据工作需要给以一年时间的试用期,既有利于进一步考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及个人表现,增强选人用人的准确性,又有利于为不胜任现职干部或犯错误的干部预留“出口”。近几年实行干部任用试用期制度以来,有2名干部因犯错误未能转正,有2名干部因任职后工作没有突出表现而延期转正。
(二)对所有的在职干部,坚持“以实绩论奖惩,凭实绩定升降的”原则,严格执行干部实绩考核末位淘汰制度。从*年实行末位淘汰制度以来,共对4名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干部给予免职,8名当年排名末位的干部给予诫勉,在全体干部中引起了很大的震动。末位淘汰制度的实行,发挥了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增强干部工作责任心的作用,既要严肃处理工作实绩差的干部,又要给他们改正的机会。4名被诫勉的干部通过自身努力按期解除诫勉,2名被免职的干部也由于工作表现突出重新任职,又走上了领导岗位,达到了向干部管理要效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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