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治理经验交流材料
为确保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市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在2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中,积极推行并完善了项目工程监理制度。
一、主要做法
1、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具有类型多、数量大、单项工程造价低、建设地点分散等特点,且农业开发部门缺少专职监理人员。我市开发监理单位由*市农业开发局、财政局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标确定,承担我市20*年度农业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为**市大地工程监理公司。该公司中标后,迅速组建**市农业开发项目工程监理部,设总监1名,专业监理员4名(每个开发乡镇1名),在总监统一领导下,专业监理员各司其职,做好项目乡镇农业开发工程监理工作。
2、签订监理责任合同。按照国家项目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我市农业资源开发局与**市大地工程监理公司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合同明确规定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责任、权利、监理报酬及支付方法等条款。合同规定监理范围为20*年度农业开发项目区闸、站、桥、路、硬质渠及良种仓库工程,总投资763.38万元。监理内容为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监理费用按项目工程财政投资的1.98%(*市统一招标中标价)计算。支付办法:在工程开工时先支付30%,工程完成一半时再支付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付清全部监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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